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刊登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组织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暂停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E类份额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为保护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如下:
自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起暂停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4月29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25年4月30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交易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25年5月6日起恢复办理E类份额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网站 www.essence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30日
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安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5年4月20日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88-088)咨询。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安信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4-30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