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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印发交通设备领域两项细则 新能源公交与老旧货车更新 最高补贴19.2万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1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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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交通设备领域两项细则

新能源公交与老旧货车更新
最高补贴19.2万元

近日,我省印发《2025年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全力推动全省交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

《实施细则》明确,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其中新购车辆长度在6米以下的每辆补贴6万元,6米(含)至8米的每辆补贴8万元,8米(含)至10米的每辆补贴14万元,10米(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9.2万元;对新购车辆车长8米(含)以上的低地板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额外补贴3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提前报废中型老旧营运货车最高每辆补贴2.5万元,重型老旧营运货车最高每辆补贴4.5万元。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2.5万元,重型货车最高每辆补贴6.5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重型货车最高每辆补贴9.5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

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人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或下载“甘快办”App,点击“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或“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服务事项专区”进行申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安丽)


来源兰州晚报
制作丨平凉市融媒体中心
审核丨贺军 刘英娜
编辑孙瑞 张家福(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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