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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法院成立深圳市首个“老法官调解室”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8 21:43:00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陈乐婵 文/图

近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在光明街道正式挂牌成立“老法官调解室”,在街道驻点开展调解工作,这是全市首个老法官调解室。该调解室通过选任退休法官组建调解团队,发挥退休法官专业经验优势,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解纷服务。

“他确实不是故意拖欠款项,而是突发意外导致生活困难,希望你们可以适当放宽一下,只有保障了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他将来才能更好履约”。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中,老法官王润青这样对债权人耐心劝说。

原来,被告李某借款30万元,但在借款一个月后便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赔偿80万元,李某也身受重伤。王润青敏锐地察觉到,李某并非故意拖欠,只是因意外未能按约还款,遂协助李某向债权人出示相关费用支出凭证,以证明李某确因意外造成生活困难。最终,债权人认可了王法官的建议,与李某签署了分期还款协议,这起纠纷在起诉之前就得以化解。

老法官荆恒祥是调解室常驻调解员,他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要以审判的思维,实质化解纠纷”。在某起买卖合同纠纷中,荆恒祥发现双方对货款数额没有争议,但对货款给付方式分歧较大,原告希望被告一次性付清货款,被告却称暂时无力一次性支付,但可以分期付款。荆恒祥调查发现,被告系因上游企业拖欠资金,导致资金链紧张,连支付员工工资也相当困难,若一次性支付货款可能导致被告经营更加困难。“双方都是小微企业,希望原告可以理解被告在经济下行、经营不善时面临的难处,被告得先在市场中存活下来才能全额还清货款,否则即使胜诉恐怕也难以保障债权实现。”听完荆恒祥的劝解,两家企业终于握手言和,签下了分期还款协议。

成立老法官调解室,是光明法院探索矛盾纠纷以更多元、在更前端化解路径的创新举措,有效发挥老法官余热帮助群众化解纠纷。据了解,光明法院将继续与其他街道协调联动,推广老法官调解室工作经验,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